澧縣孟姜垸采區(qū)吸筒式采砂船 (第二輪)報名公告
- 發(fā)布時間:2021-03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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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2021年采砂產量和質量,根據(常德市水利局《關于審查澧縣孟姜垸采砂作業(yè)方式論證報告的請示》的回復),新一輪可優(yōu)選2只吸筒式采砂船,現采用發(fā)布公告方式,面向社會第二輪采砂船只進行試采,特公告如下:
一、報名條件
1.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;
2.報名人必須是船舶所有者(法人代表);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人員、機械設備和技術能力;
4.在過往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、沒有發(fā)生過重大安全事故;
5、符合本公司采砂條件并服從管理。
二、報名截止時間
本次意向報名截止時間為2021年3月27日。
三、船只選用標準
(一)船籍要求
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內河船舶
(二)船只類型(以船舶證書為準)
1、吸砂式采砂船2艘;
2、采砂船舶水下開采主機的總功率5000KW以下(含5000KW);
3、砂斗為四排斗以上;
4、具有或具備改造條件達到三個品種分離功能(砂、1cm-3cm卵石、6cm-9cm卵石),有雙篩雙洗配置;
5、具有或具備改造條件達到沖洗水槍單機功率在1200KW以上;
6、采砂工程船的生產出廠日期2010年1月1日以后;
7、在2021年04月15日前必須進入采區(qū)正常試采(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另行協(xié)商)。
(三)船舶安全及相關要求
1、具備有效的且符合有限期限的“船舶檢驗證書簿”、“船舶所有權證書”、“船舶國籍證書”;
2、船舶作業(yè)狀態(tài)時必須按內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證書配備合格的持證船員,且不得與其他船舶同時報名使用;
3、在醒目位置標明船名、船籍港;
4、船舶消防與救生設施按《船舶檢驗證書簿》要求配備齊全并能有效使用;
5、配備“油水分離器”與“生活污水處理器”并能有效使用;
6、無不良記錄;無重大安全事故(航行與采挖作業(yè)時)。
四、退出機制
試采船只如違反下列任何一條條款規(guī)定,由上報澧縣河道采砂和砂石市場管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后,取消其試采資格,情節(jié)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。
1、發(fā)生盜采的;
2、在規(guī)定時間內不能進入采區(qū)作業(yè)的;
3、職能部門查實有違法違規(guī)行為的;
4、在約定試采期,不能滿足日開采量要求(試采期一個月,日產量1.5萬噸以上),不能滿足開采質量(砂含泥小于3%;卵石含泥小于5%)的。
五、注意事項
所有報名者需提供船只相應證書原件,按報名順序及采砂工程船性能優(yōu)劣情況進行資料審核和現場勘驗,確定試采船只,試采期為一個月。試采合格后,完善相關程序并簽訂勞務清包合同。
六、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
報名地點:澧縣孟姜垸采區(qū)(原蘆葦總場)
聯系人:李勃
聯系電話:13974204534
澧縣經濟建設投資有限公司
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九日
擬稿:傅永明 初審:李勃 審核:吳威然